本期微课堂将为大家讲解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小知识。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1.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