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德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崖子镇草庵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乳集用(90)字第05050067号(用地面积102.6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乳集用(90)字第05050067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德祥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