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往镇沟西村隋吉清,因保管不善,将诸往镇沟西村土地证丢失。土地证号:乳集用(92)字第06270055号,占地面积117.37平方米,用途为宅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证号:乳集用(92)字第06270055号)作废。
声明人:隋吉清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