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陶梁 联系电话:0631-6698906
机构职责:(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夏村镇、乳山口镇的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工作。(二)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监测、执法巡查等辅助工作。(三)承担辖区内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检查辅助工作。(四)承担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辅助工作。(五)承担对辖区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的事务性工作。(六)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等事务性工作。(七)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八)承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置和上报工作。(九)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