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李新玲 联系电话:0631-6666077
机构职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起草全市造林(种草)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监督执行相关标准、规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承担林业和草地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林地、草地、湿地的生态修复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组织拟订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保护、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地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